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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的和女朋友在一起有了小孩生下小孩女朋友走了现在要给小孩上户口上在我自己户口上可以吗

离婚 2019-05-05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
    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为孩子办理户口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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