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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里,孩子的母亲没有拿抚养费,她有没有权对我的孩子有没有干涉的权利,而且她把孩子接去不给我送回,提出一些无理要求,我该怎么办,请您给予帮助。谢谢。

离婚 2018-06-05 09: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通常法院判决孩子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的判决为: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


    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内的孩子视双方经济能力、抚养条件等判决给条件较好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期间给,但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一方不给孩子的话,另一方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没找到结婚证,去办证处找不到档案,无法办理离婚,但事实上已经分开,可以向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主张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你好,其实离婚与有没有孩子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孩子就不需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或者孩子已经成年也无需争夺抚养权,没有孩子离婚的话一般只需处理夫妻财产、债务等问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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