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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带两个孩子,现在小的男朋友没有结婚生育过,还可以再生孩子么?

离婚 2019-05-05 09: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规定,没有结婚证生孩子罚款标准如下: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按城镇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从孩子出生之月起连续三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四)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第
    (一)项、第
    (二)项中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并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各地人均收入不同,所以罚款金额也不相同,可以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参考。

  • 1.你可以起诉离婚,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起诉请求判令孩子的监护权归你。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10岁以上的小孩可以适当听取孩子的意见。总之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协商和确定。
    3.由于你因为要负责家庭生活和生小孩而没有工作,所以你可以在财产分配时要求对你进行适当照顾。 你的经济状况不好,建议申请当地法律援助,然后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非常谨慎。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不会简单将孩子的抚养权平均分给父母一人养一个。而是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如抚养能力,孩子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
      男方和女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的,也应该根据条件对另一个孩子给付抚养费,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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