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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现在辞职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还给吗?

劳动纠纷 2019-05-05 0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
    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
  • 职工因工致残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的,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
      被鉴定为一级的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和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被鉴定为一级的工伤职工,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护理依赖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发给护理费。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九级八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十六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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