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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继父分居四五年了,再继父贷款时还未分居,后因为继父打母亲开始分居的,母亲未见过这个钱,听继父说过这个贷款的事,继父说,想离婚就必须帮他承担债务,继父还霸占我家户主不变更,房屋是母亲老一辈留下来的,因为弟弟上大学变卖了,继父也与她人居住在一起,就是没有证据,现在要离婚牵扯到债务纠纷,怎样证明没有用过这个钱?不用承担他的债务?想离婚就必须帮他承担债务,因为弟弟上大学变卖了,怎样证明没有用过这个钱?不用承担他的债务?

离婚 2019-05-07 0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 你好,建议收集更多的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首先,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双方是否知情,第二,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对方要举证证明这两点才不需要承担债务,否则,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第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在起诉后,启动财产保全程序。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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