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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买了房子过了三年他来了领了结婚证在房子上加了他的名字现在想离婚他是否有一份还是没份

离婚 2019-05-08 0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主要有4个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
    办理流程: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如果房子是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通常来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有4个业务流程,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其中审核环节又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三个环节,登薄环节又包括登薄、缮证、发证和归档四个环节。
    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材料:
    去不动产的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在登记部门有,只需双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意,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原房屋产权人和需要加名的产权人两方都要到场,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即可。登记中心在核实所交信息无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办理。
  •   协议离婚所需要的资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
    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
    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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