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情况下,刑附民案件原告人委托律师后的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 **律师全权代理**:原告人需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代理权限。律师准备充分后,向法院提交代理手续,申请不出庭。法院审查同意后,律师可独立进行庭审活动。
2. **原告人选择性出庭**:对于非关键性庭审环节,原告人可选择不出庭,由律师代理。但对于关键证据质证、重要事实陈述等,建议原告人出庭以增强说服力。原告人需与律师沟通好出庭计划,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3. **法院要求原告人出庭**:若法院认为原告人出庭对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会发出传票要求原告人出庭。此时,原告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要求,按时出庭。若因故不能出庭,需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或提供其他解决方案。若多次无故不出庭,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影响原告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