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其开庭程序为: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5、法院组织调解;6、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