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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01 1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出租怎样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
    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做  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领取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  
    (3)转租合同;  
    (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 房东的租赁合同取得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自己书写,自己对房屋租赁有一定的经验后,可以自行书写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委托他人代写房屋租赁合同,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纠纷,会委托律师代写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参照其他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在网络上下载相关的模板,进行修改。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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