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置如下:1、国徽;2、法官席;3、书记员席;4、公诉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6、证人席;7、犯罪嫌疑人席;8、旁听席;9、服装;10、法槌;11、投影;12、话筒;13、音响。法庭可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以及特别法庭(tribunal)。其中,特别法庭是指为某类事情特别设立的裁判机构,可以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以是独立机构如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TribunalfortheLawofthe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