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如下**:
1. **准备阶段**:
- 核对个人身份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 准备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暂住证等有效居住证明。
- 如有需要,可提前电话咨询居住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
2. **提交申请**:
- 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 缴纳身份证工本费,费用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审核与制作**:
-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及提交的材料。
-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制作新的身份证。制作周期一般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4. **领取新证**:
-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受理点领取新身份证。
- 领取新证时,需交回原过期身份证(如已提交)。
5.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 若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