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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现在小孩三岁了分手小孩归谁扶养!

离婚 2019-05-17 07: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申报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须持的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审批程序:


    1、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


    三、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四、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

  •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
    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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