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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证明改错了,但是妈妈是外地户口,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6-08 14: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但是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更改比较麻烦,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而在签发前,已经告知,请将名字写好,想好,而且也要在卫生部内部网备案的。所以你说你出生证明名字不想要了,要更改很麻烦,因为就等于你前一张出生证明作废,然后在补办一张,需要找医院,找出生医院产科问下具体详情。
    如果你不想要名字,更改,很简单,就是在用出生证明,办理上户后,然后在办理名字变更这个时候,你不想要的名字,就会出现在户口本,叫曾用名,而且这种方法最简单,最快速,几块钱就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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