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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男方出轨怎么处理,有聊天记录和语音证据

离婚 2019-05-29 07: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如果是协议离婚,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就行了。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精神赔偿及其他事项,那男方就只有采取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首先必须了解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以达到第一次起诉就能尽快判决离婚的目的。
      
    (2)法院判决理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出轨为理由要求离婚的,如果是与人通奸或同居、且经教育拒不悔改的,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4)所以男方想以女方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收集证据时就必须收集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女方出轨的证据,二是女方出轨、且经教育拒不悔改。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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