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步骤**:
1. **填写遗失声明**:产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说明遗失原因和情况。
2. **查档并出具证明**: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以确认产权人的身份和房产信息。
3. **登报声明**: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公示房产证的遗失情况,防止被他人冒用。
4. **等待作废公告**:6个月后,房管部门将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确认房产证已失效。
5. **补办房产证**:产权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补办新的房产证。
在操作过程中,产权人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资料,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