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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受伤了,但我什么证据都没有,能不能认定工伤

劳动纠纷 2019-05-12 17: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nn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n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n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n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n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n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n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n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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