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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借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最高多少,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9-06 1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从《合同法》114条的规定来看,违约金过高是相比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而言的,一般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视为过高。因此,损失大小是衡量违约金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准。
    那么民间借贷中,一方迟延还款可能对出借人造成多大的损失?由于《若干意见》中对民间借贷最高借款利息进行了限制。实践中,存在有许多借贷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是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
    我们认为,对仅仅只约定了违约金情况的,只要违约金不是明显的偏高,就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但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呢?按照《合同法》第207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返还借款,应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同时,按照《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返还借款的,实际上也就构成了一种合同上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过高要求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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