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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未治好出院,患者本人要求进一步治疗

工伤索赔 2024-08-28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伤患者出院时,如果医生未注明后续治疗需要,但患者认为仍需进一步治疗,患者完全有权要求医院补充相关说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医疗诊断证明是工伤认定的重要材料之一。因此,患者可以与主治医生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在病历或出院记录中补充关于后续治疗需要的注明。如果医院拒绝补充,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若工伤患者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进一步治疗的费用,可采取以下措施:1.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向用人单位申请垫付,根据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承担员工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3. 寻求社会救助,如符合条件可申请医疗救助等。
  • 工伤患者要求进一步治疗但用人单位不同意时,患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说明治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若协商无果,患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并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同时,患者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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