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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分居3年呢她不和我办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 2019-05-13 0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民领养孩子的,需要带上相关的收养人本人资料等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需要证明收养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资料。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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