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办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办户口本。补办完成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2. **开具户籍证明**:若时间紧迫或户口本遗失无法补办,可凭身份证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户籍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凭此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 **集体户口处理**:若女方为集体户口,可携带集体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4. **沟通协商**:若户口本被家人扣留,可尝试与家人沟通协商,解释结婚的重要性和法律要求,争取家人理解和支持。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方式均需在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包括男女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婚龄、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