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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想把户口迁入男方家,但是他的前妻户口还在怎么办

离婚 2019-06-10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你们的关系是同居关系而且有共同的孩子你怎么办。你跟她不需要办任何手续,说像跟女朋友分手一样就行了,或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但有两点:
    一、孩子。虽然还没出生,如果以后出生了,双方都有当婚生子(女)抚养的义务,不管是由你还是由她抚养,另外一方都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叫同居析产,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分割。

  •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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