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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前把自已确权的土地以有偿转让他人,死后怎么处理

诉讼 2019-06-27 12: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表面上看,有偿转让与无偿转让的区别在于转让方是否向受让方收取金钱或其他财产权益;实质上,两者的区别在于转让方是否要求受让方支付对价。对价这个词在我国法律中不常见,但是在英美法系的法律和法学中是被经常使用的概念。
    现在,我国的法学理论中也开始使用这个概念。有位美国的大法官曾经论述道:一粒胡椒子也可以构成对价。这句话乍听起来,像是只要存在金钱给付的事实,就可以认定对价存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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