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的投诉: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