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可以协商还款的。具体要看债权人是否愿意协商,强制执行后,法院一般会允许双方进行庭外调解,就欠款方面进行一次协商,看欠款人是否有足够还款意愿、债权人是否能够接受协商分期还款方案。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协商还款,欠款人有能力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欠款人无能力执行,法院有可能会暂停本次执行程序。需要注意,法院确认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暂停强制执行程序,并不是欠款人不用还钱。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拓展资料】强制执行是什么: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