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操作如下:1.准备材料:收集个人身份证明、癌症诊断证明、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等材料,确保真实有效。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3.审核与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民主评议。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社区进行公示。4.领取低保金: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从批准之月起按月领取低保金。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