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角度下,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的具体操作如下:1.内部选拔:首先,由医院领导班子或相关部门提出选拔计划,明确选拔标准和程序。然后,通过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收集候选人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接着,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包括工作能力、管理经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最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院长人选,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2.外部招聘:首先,制定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等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然后,收集应聘者的简历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接着,组织笔试、面试等考试环节,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进行评估。最后,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院长人选,并履行相关聘用手续。在不同情况下,医院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选拔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