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原配以造谣为手段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算敲诈?

刑事辩护 2024-09-13 0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若原配以造谣为手段,强行索要精神损失费,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 视情况处理。如原配行为轻微,可通过沟通解决;若行为严重且涉及大额财物,应报警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其敲诈行为,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 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若双方能平和协商,达成共识则最佳;协商不成可考虑第三方调解;如涉及犯罪行为,应报警并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原配以造谣为手段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算敲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