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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楼下漏水,我提出给对方维修,对方只要钱,不配合维修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9-13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对方坚持要钱并拒绝维修的情况下,您确实有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先自行找人维修。维修后,您可以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并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等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和可能的赔偿责任。这样做既保护了您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相邻关系中的公平合理原则。
  • 为支持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要求,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 漏水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损失情况。2. 维修费用发票或收据,证明维修支出。3. 受损物品的购买凭证或评估报告,证明物品价值。4. 与楼上业主、物业、社区等的沟通记录,证明已尝试协商解决但未果。5. 如有必要,可请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若物业和社区都未能有效协助解决漏水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行动:1. 自行维修并保留费用凭证,为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做准备。2. 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诉讼流程。3. 向当地房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监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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