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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户口上在女方家里,如果离婚了对女方有没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9-05-27 07: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1、离婚时,分割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和孩子把户口落在谁名下无关。
    2、离婚分割财产是看你们婚后有多少共同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票子,等。
    3、所以,尽可放心,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孩子户口落在母亲名下的,如母亲是城镇户口,父亲是农村户口,为了孩子上学,只能是落到母亲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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