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针对您的情况,具体操作如下:1.确认资格:确认再婚双方均未再生育,且各自带来的女儿均未满十六周岁,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基本条件。2.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及各自女儿的出生证明等必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审核。3.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4.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至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可能会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5.领取证件:若审批通过,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及回执单到指定地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请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