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针对1980-1983年间士兵退伍费标准问题,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服役年限明确且政策未变**:若服役年限明确,且了解当时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可直接根据政策文件计算退伍费。如有疑问,可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认。2.**服役年限明确但政策有变**:若服役年限明确,但政策有所调整,需先确定适用的政策版本,再根据新政策计算退伍费。如新政策对退伍费标准有大幅提高,可尝试申请按新政策执行。3.**服役年限模糊或政策不明**:若服役年限模糊或政策不明确,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再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核实和计算退伍费。若部门无法直接处理,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4.**认为权益受损**:如认为个人退伍费标准明显低于同期服役士兵的平均水平,或存在政策执行不公的情况,可首先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协商,如协商无果,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