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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夫妻没有性生活,男方有这方面的病法院能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5-12 06: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不能证明,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此时只能反复起诉,经过2-3次起诉,法院可以最终判离,但是每次起诉之间要间隔6个月。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小孩的,可以由男方抚养。
    2-10周岁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法院就判给谁的原则处理,具体考虑各自的经济、住房、身体心理以及小孩子一直由谁来带大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自由裁量。
  • 一方要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法定情形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书不判决双方离婚的,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司法实践,建议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
    如果是被告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认为判决书没有错误,可以自然的等判决生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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