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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鼻子,口腔都是血,嘴唇肿的不行,想鉴定轻伤害,什么流程

知识产权 2019-05-17 08: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n
    5.
    1.3轻伤一级n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n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n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n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n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n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n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n  h)脊髓挫裂伤。n  
    5.
    1.4轻伤二级n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n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n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以上。n  d)颅骨骨折。n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n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n  
    5.
    1.5轻微伤n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n  b)头皮擦伤面积
    5.Oc㎡以皮挫伤;头皮下血肿。n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 伤害案件,应当做伤情鉴定,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深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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