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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诈骗我16万,这16万是我在银行带的款。对方算不算经济诈骗

银行 2019-08-15 07: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欠货款未还,如果未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则不属于诈骗,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应当向法院起诉而不是报警,即使报警,警察也不能立案并介入;  
    3、《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没有经济诈骗这个说法的。然后给你再看看诈骗罪的定义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你可以对比下是否有以下行为就能判定是不是刑事罪行了,如果不是,就只能是按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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