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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仅有一套住房,法院对其进行查封,冻结执行拍卖,债务人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29 06: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为解除财产查封,可以考虑向法院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你提供了相关担保,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同时,你应该及时应对诉讼程序,如果认为原告起诉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你应该及时应诉,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并与律师沟通,争取胜诉,到时法院会主动做工作要求原告撤销财产保全。
    同时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原告赔偿因错误的担保而造成的损失。
  •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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