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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倒闭,我是法人,那么欠银行的一百块钱法院会让我一个人还钱吗?

银行 2019-06-03 04: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然有区别。股东,在出资真实的情况下,只以出资额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无需直接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股东,若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则要对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责任。
    但因为法定代表人一般会决策公司的经营,若其行为对公司破产有责任的,则其会承担一些行政方面的责任
  •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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