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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欠我钱拿法院判给他的房子抵债,这个合同怎么签。怎样才具有法律效益

刑事辩护 2019-05-21 15: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关于债务人欠债以房抵债的情况,《物权法》有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个叫流押条款,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
    一般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债务偿还不了,抵押权人是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但是不能直接将房子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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