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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离过婚的,带个小孩,我想让小孩跟我姓,要经过小孩亲身父亲同意吗

离婚 2019-06-04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有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随父随母都可以。 需要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书面申请。
    一般情况下,可以更改一次。
  • 劳动者的子女小学报名劳动合同书通常要求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是可以的,除非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有特殊要求,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便于有针对性地准备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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