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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我接到通知去签抵押合同,而我一直没时间去,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5-12 0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抵押担保的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转移占有,抵押人仍占有抵押物,并可继续使用,进行生产、经营。但是,抵押权设定在先,租赁合同订立在后,订立租赁合同时,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权应当优于承租人的租赁权。
    抵押合同一般需要经过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可以不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而质押合同是不需要登记的,其生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所有权就按其约定的时间转移。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标的物交付后,所有权在买受人完全履行了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转移给买受人。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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