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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问在离婚中女方生病吃药的费用可以要求男方出一半的费用吗?

离婚 2019-06-30 13: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法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这一义务不能终止。
    如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一义务也随之终止。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3种: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
    这3种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扶养不能免除。
  • 离婚案件律师收费各地没有统一标准,都是双方商定,一般不涉及大额财产纠纷的案件是元人民币。如果涉及大额财产纠纷案。则按财产的多少按比例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元以内5%—4%  元以上元以内4%—3%  元以上元以内3%—2%  元以上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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