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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怀孕六个多月了,现在是二胎,请问这种情况离婚的话,我能得到什么?

离婚 2019-06-30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首先应该排除的是:想通过离婚来达到不受处罚生二胎的目的是行不通的。
    真要是此举可行的话,那些在体制内单位工作的不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妻,为了再生一胎,岂不是早已跃跃欲试、趋之若鹜了。
    这样明显可钻的政策漏洞是不存在的。
    离婚后生育二胎,也是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而且,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以及上户口时都会涉及到生身父母的姓名以及相关的证明,不仅很麻烦,而且隐患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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