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外甥16周岁参加聚众斗殴,不是主犯是在校初中学生,公安机关不给取保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29 2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根据上面的规定:应判3年以下。
  •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否有人受到人身伤害不影响定性,但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