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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教学中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且不愿和家长进行有效沟通,法律上我可以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19-06-16 13: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n债权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n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
    n但是,对于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或者暴力催收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对于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同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相同。首先可由另一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部赔偿,超出部分则应按意外职责由另一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职责险赔偿限额内赔偿。
    rnrn如果两方就赔偿问题商量不成的,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如果另一方被追究刑事职责的,则被害人亲属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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