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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同事在去成都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准备去找保险公司赔偿,请问一下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偿呢?

保险纠纷 2018-07-30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主要有交强险和第三方商业险(如有的话),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首先给车险公司的人打电话,叫车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过来给对方的车辆定损,定损完毕之后你就知道自己大概要赔偿对方多少钱了,而且车险公司的人员会给你开定损单,修理方也会给你开发票。车辆修理的钱你得先用自己得钱垫着,然后再拿着定损单和发票到保险公司去报销。
    处理完被撞方的车辆之后,你还要按照同样的程序来处理自己的车辆。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以上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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