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欠债不还,欠7000元,有欠条,知道他家,但找不到他本人,也找不到联系方式,欠债3年.

债权债务 2019-06-10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遇到欠债不行的,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