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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孩子归前夫扶养,现任丈夫头婚育有一子,他扶养,我们再生孩子,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离婚 2019-06-16 01: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哪些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  1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4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 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生育子女是个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必须由当事人夫妻提起再生育申请,经计生部门批准后下发《再生育证》方可合法地再生育子女。
    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
    你的情况是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生育子女的,虽说不是超生,但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个数额就会比超生子女的少得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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