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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出现施工夜间扰民噪音,被居民举报了,环保局在没有警告施工方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罚款吗?

损害赔偿 2019-07-17 03: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关于噪音分贝限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 施工和噪音污染等可以向环保局投诉,由环保执法人员制止和处理,如环保局不作为,你们可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们可以和建委确认一下,如果属于公共道路建委应当有维护和保护的职责,如果属于你们小区道路,可能只能由热心的业主起诉了。
    因为物权法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对侵害区分所有权的行为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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