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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坚特离女方说要离把债务分配清楚再离,男方说房子与子女都要欠的债务不还,请问律师这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09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是否应该还:
    1.不管子女是不是受益人,关键看子女是否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2.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还分两种情况,

    (1)以所继承财产为限还所欠债务,其余部分可以不用管(这是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的)。

    (2)主动把所有债务都还了(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看跟债权人的关系)。
    3.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没有继承,当然包括主动放弃)那子女就没有任何还债的义务,当然也可以自愿还的。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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