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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后户口未迁出,一直在娘家,孩子也随母亲的户口,娘俩能和村里的村民享有一样的权益吗?有文件吗?

离婚 2019-06-01 12: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走,社保转移的方式是: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无论女方孩子的户口在哪,如果双方离婚,那么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如果所涉及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是不能进行分配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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