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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店面拆迁,我是租的门面,还有7个月到期,但我答应房东明天搬走了,国家赔偿的事情我才知道,我该怎么办小市店面拆迁,我是租的门面,国家赔偿的事情我才知道,我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 2019-06-01 23: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国家赔偿的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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